申请立户时间: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11月30日
递交材料时间: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11月30日
基本条件
1. 城镇户籍;
2. 年龄小于35岁;
3. 高中学历;
4. 就业登记;
5. 专业对口;
6. 未违反计划生育;
7. 居住证12个月以上;
配偶条件
1. 城镇户籍(招调人办理农转非的不限);
2. 高中学历;
3. 年龄与招调人同要求;
子女条件
18周岁以下或20周岁在读中学(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)
1)招调工分为招工和调工;
2) 农转非 是指农村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;
3)个人身份申报招调 是指拟招调人员在符合招调工基本条件下,允许以个人身份通过代理机构办理招调工手续,不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;
4)取得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和监管考核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,其配偶不受户籍类别的限制。
咨询电话:83112302 82433061 25587490